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,说到证明,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,证明具有凭证作用,持有者可以凭借它证明自己的身份、经历或某事真实性。拟起证明来就毫无头绪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在职工作证明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员工在职工作证明1兹证明______ ,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,姓别__
于__年__月__日起在_____________公司____部门任_____________职务。
特此证明
单位主管:XXX
单位地址:XXXXXX
员工在职工作证明2姓名:xxx,性别:x,出生年月日:xxxx,工作单位:xxxx,职务:xx,xx年xx月,任现职xxxx单位电话:xxxx。
该同志将参加由xxxx赴xx商务考察和洽谈活动。
特此证明。
(章)
xxxx年xx月xx日
员工在职工作证明3兹证明xx先生(女士)是我单位职工,工作年限xx年,在我单位工作xx年,职务为xx,岗位为xx,工作性质为(正式制;合同制;临时制;其他),职称为xx,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(有;无)。
其身份证号码为:xxxxxx
其平均月收入为币(大写)xx元
< ……此处隐藏672个字……_______),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,已有_______年。特此证明。
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,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。
单位名称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年___月___日
二、单位虚开工作收入证明的法律风险
1、违背民法诚信原则,涉嫌“恶意串谋”故意损害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。公司处于维护员工的`角度出发,为员工虚开收入证明,作为个人购房贷款所用。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本身违反诚信原则,同时,因为为员工出具虚假证明在主观上是明知或者故意的,侵害了银行的利益,有可能构成侵权,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
2、有可能作为劳动关系的认定。为员工开设虚假证明,除了提高员工实际收入所得外,还有一种就是因为人情关系和上级领导要求,为本身并不是自己单位的员工,开出收入证明。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上,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是重要参考凭证,如果公司没有有力证据加以驳斥,如果遇到心怀不轨的人员,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后续问题,面临败诉的风险。
3、有可能引发劳动争议。在很多民事损害赔偿案件中,有些单位出于同情和好意为员工开具虚高收入证明,最后被品行不端的员工,作为证据,反而像公司要求补足工资工资差额和赔偿,引发劳动争议,像这样的案例,不在少数。
三、开具工作证明的注意事项
1、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“鲜章”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。
2、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。
3、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。而且必须是圆章。